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4日发布《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推进煤炭生产方式变革,解决“三下”(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等)压煤和边角残煤等资源开采问题,提高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改善矿区环境。
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稳步开展禁采区充填试采,这将有利于煤企挖掘自身资源潜力。与此同时,意见还提出,加大对煤企实施煤矿充填开采的资金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实施充填开采的“三下”煤炭资源,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达到85%以上,薄煤层采区回采率达到90%以上;对留设煤柱和边角残煤实施以矸换煤开采的,回采率达到70%以上。同时,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地面基本实现无矸石山堆存,地表变形和次生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系和地面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大幅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