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行政干预过多,审批事项繁杂;企业主体不活,矛盾问题累积;政企政事不分,权力设租寻租等煤炭领域的积弊挥之不去。日前,山西省正式印发《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作为煤炭大省的山西,一场影响深远的煤炭管理体制全面改革正式拉开大幕。
《意见》明确,今后三年,山西将从包括全面推进煤炭资源配置、消费、运销、煤炭企业改革、行政审批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2020年前,山西严格控制煤炭产能,原则上不再新配置煤炭资源;除“关小上大、减量置换”外,不再审批建设新的煤矿项目(含露天矿);停止审批年产500万吨以下井工改露天开采项目。
同时,全面推进煤炭资源初级配置一级市场招拍挂,以实现资源收益最大和全面共享;允许符合法定条件的探矿权、采矿权在二级市场依法流转,以出售、作价出资等形式公开转让,但强化矿业权二级市场的监管,探索对二级市场超额收益或市场暴利进行合理抑制和科学调节的办法。
今年上半年,山西将取消原由煤炭厅发放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矿长资格证》,证照办理要在法定时限内限时办结。同时,依法依规对现有涉煤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以下人民政府自行设定的类似行政审批、申报的备案事项、登记、认证以及前置审批事项等都要在2015年6月底前清理取消。
根据《意见》,山西还将在生态修复治理机制、煤矿安全监管制度、公路运销管理体制、煤炭企业股权结构、权力监管制度等多方面改革、探索。此次改革坚持市场取向、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到2017年要实现五大目标:一是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政府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三是企业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四是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和严格监管,五是煤炭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