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山西省政府批转专门文件,同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安全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对2010年7月底前已关闭的374个矿井要“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2010年9月15日前,对正在实施关闭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共计547个,采取包括逐矿拆除提升运煤的动力设备在内的多项专项行动,确保按期完成关闭矿井工作。
需关死的矿井黑名单,共涉及921个。
“各级政府及其煤炭、煤监、国土、公安、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相关责任。”就此,省政府特别明确指出。 出现关闭矿井复产现象进入2010年,全省煤矿安全状况总体稳定,且好于去年,但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今年以来,山西一些地方存在整合关闭矿井的工作进展缓慢、整合矿井移交接管不到位,以及移交接管期间安全监管空当和安全管理缺位等问题,给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 “更为严重的是,个别重组整合或关闭矿井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甚至引发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各市县政府要按规定加强生产、建设等各类矿井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尚未移交接管到位的重组整合矿井,不得出现监管空当和缺位。” 通知措辞严厉。15日前逐矿关停
为保障安全生产,并在实际工作中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山西省政府决定加大关闭相关矿井工作力度。“各市、县政府是实施主体。”省政府明确指出。其中,对已经关闭的矿井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名单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已关闭374个矿井(含方案外关闭5处)。对已按照标准关闭的矿井,及时移交国土部门,并将移交名单,上报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
正在实施关闭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共547个(含方案外关闭8处)。对此类矿井,省政府强令实施逐矿关停专项行动—9月15日前,拆除其主副井提升运煤系统的动力设备,遣退从业人员,公安部门停供并清缴火工品,供电部门停止动力供电,有关部门注销相关证照,监管单位派专人24小时逐矿盯守,确保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确保按期完成关闭矿井工作。
专项行动如何,山西省政府将组织省级督查。
继续强推兼并重组 备受关注的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也将继续推进。
山西省政府提出,全省各市政府和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要对符合条件的煤矿加快签订移交接管确认书,并由省煤炭厅审查签字后生效。对未接管和未全面接管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各市政府要组织主体企业与被整合煤矿沟通协商,尽快使其具备条件移交接管。未经省煤炭厅审查签字办理移交接管确认书的,安全监管责任仍由市、县政府负责。
具体措施是,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月通报,未完成兼并重组整合计划的,当地政府和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