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省属燃气企业整合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关于省属燃气企业整合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晋国资运营发〔2020〕50号),现将通知内容原文披露如下: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抓住中间、整合两头”的燃气产业改革思路,推动燃气产业成为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打造具有行业领军力的全产业链一流燃气旗舰劲旅,经研究,现将省属燃气企业整合重组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重组,组建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华新燃气集团注册资本80亿元,注册地址为晋城市。
二、以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股份”)为整合主体,按照“抓住中间”
改革要求和全省“一张网”的产业布局思路,通过市场化方式整合其他省属和民营管网公司。同时,依法依规授予国新股份山西省内天然气管网特许经营权,负责全省天然气管网的统一建设、运营。
三、重组过程中所涉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事宜,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依据各自管理权限依法合规开展。涉及上市公司的,严格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办理。
四、各相关单位在整合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风险防控、职工安置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程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山西省属燃气企业整合重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