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市场供需总体平衡趋于宽松
当前,影响煤炭市场供需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煤炭去产能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仍面临难点。因此,仍应进一步完善煤炭行业去产能相关政策,坚持和完善煤炭市场化制度和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煤炭行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刚刚过去的2018年,随着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煤炭市场供需实现了总体平衡,企业经营状况持续好转,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供给质量明显提高。
市场量增价稳
2018年是煤炭行业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年。随着化解产能过剩工作持续推进,煤炭行业产能利用率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效益持续向好。
据初步测算,2018年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为32.1亿吨,同比增长5.4%;全国煤炭消费量约为35.5亿吨,同比增长2.4%。
在供给增加、消费小幅增长的情况下,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其中,中长期合同价格保持稳定,动力煤中长期合同价格始终稳定在绿色区间,全年均价558.5元/吨,同比下降9.5元/吨。
由于市场供需平稳,价格处在合理区间,煤炭行业效益持续好转。2018年前10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1.99万亿元,同比增长5.7%;实现利润2561.7亿元,同比增长10.7%。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的90家大型企业前10个月利润总额(含非煤)为1356.35亿元,同比增长32.8%。
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
当前,尽管煤炭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但影响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分析认为,由于电力供需结构变化峰谷差加大,大中型城市最大峰谷差占用电最大负荷的比重接近50%;随着清洁能源发电比例不断提高,煤电受季节、极端天气的影响越来越大,调峰压力加大。因此,电煤需求短时波动幅度加大。
“产业布局的新变化,也增加了煤炭有效供给的难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表示,一些取暖用煤较多的地区自给能力下降,从省外调入煤炭制约因素增多;一些传统的煤炭净调出省逐步演变为净调入省,煤炭主产区随着就地转化力度加大、运输瓶颈制约,煤炭调出量增速放缓,区域平衡难度加大。
同时,煤炭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一方面,一些非机械化开采煤矿改造难度很大,淘汰落后产能依然繁重。另一方面,尽管近年来非煤产业结构有所改善,新兴产业发展较快,但未成为企业经济增长的主要动能。
虽然近年来行业整体经济效益有所提升,但企业间差距较大。在协会统计的90家大型企业中,前5家就占了盈利总额的58.8%。截至2018年10月末,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亏损面达25.6%。部分企业扭亏但并未脱困,企业经营仍十分困难,一些煤矿特别是老的国有煤矿历史欠账多、拖欠职工工资、缓交社保基金、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此外,煤炭去产能和“三供一业”(指企业的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仍面临难点。
坚持和完善市场化制度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预测,2019年煤炭消费将保持平稳,国内煤炭供应将进一步增加,全国煤炭市场供应总体平衡,并向宽松方向转变。但是,考虑到天气和水电出力的不确定性,不排除在突发性天气影响下,部分地区受资源、运输约束可能出现阶段性偏紧问题,煤炭的调峰作用越来越大。
姜智敏分析说,从需求看,一方面经济增长将进一步拉动能源需求,电煤需求预计还将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国内外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非化石能源对煤炭的替代作用不断增强,煤炭消费增速将有所下降。
从供给看,煤炭新增产能将继续释放,2019年新增资源1亿吨左右,铁路运力将进一步增加;与此同时,随着煤矿安全生产设施不断完善、环保措施逐步到位,煤炭有效供给质量将不断提升。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去产能相关政策,研究细化人员安置政策,采取公益性岗位开发、政府购买服务、组织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拓展就业渠道,推动关闭退出煤矿职工安置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相关配套政策,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推动去产能关闭煤矿资产债务处置工作落到实处。
考虑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仍然是煤炭行业面临的难题,建议严格执行“先移交、后改造”原则,加大对分离移交工作的督导力度,加快完成“三供一业”管理服务职能移交。尽快出台独立工矿区分离移交政策,推进独立工矿区“三供一业”有序分离移交。
此外,有关部门还应坚持和完善煤炭市场化制度和办法。姜智敏表示,在推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要求逐步建立起一系列稳定市场、稳定预期的基础性制度,包括产能减量置换、调峰与应急产能储备、中长期合同与“基础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最低最高库存、政府行业企业平抑价格异常波动和企业信用评价,这些制度对稳定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该继续坚持。
“要进一步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基础价+浮动价’定价机制,扩大中长期合同覆盖面,鼓励企业签订三年到五年的中长期合同,完善煤炭价格指数体系,建立中长期合同长效监督、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姜智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