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在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大为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今年1至10月,全省空气质量同比改善5.7%,重污染天数减少5.7天,PM2.5浓度下降11.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另一方面煤炭削减与散煤污染控制任务艰巨。一些规模以上企业煤炭削减不降反升。西安部分国有企业煤炭消耗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关中地区单位面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强度分别为全国的3.3倍、3.2倍和2.5倍,全省61%的二氧化硫和62%的氮氧化物集中排放在该地区。
6个执法检查组创新检查方式 直奔突出问题
今年10月中下旬至11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环资工委主任李三原分别带队,6个执法检查组以法律为准绳,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带着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省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清单,创新检查方式,时常“变换打法”,采取正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直奔突出问题。
但也点出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完成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依然艰难;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依然不到位;执法监管合力尚未完全形成;法律宣传还不够深入。如有的企业环保投入不足,防治设施简陋,有的“带病运行”;有的在线监测设施运维管理不规范,存在偷排、超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等问题。
全省万元GDP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
郭大为介绍,2017年陕西省第二产业占GDP比重达到49.8%,其中重工业占二产比重达81%。能源结构偏煤。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一直处于高位、平均比重在70%以上,作为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偏高、转化利用不够,全省万元GDP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
今年1至10月,关中地区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5334.6万吨,同比削减342万吨。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省火电机组脱硫、脱硝比例分别达到99%、97%,关中地区30万千瓦以上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下势取缔“散乱污”企业7039家,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企业400家,餐饮油烟点位7219家(个)。
增加执法的刚性和力度 也要帮助企业找办法、寻出路
对照国家和省上确定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关中各市区完成今年优良天数目标任务难度很大。今年1至10月,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西安、咸阳、渭南3市均在后20名之内。今年10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浓度降幅排名,山西的吕梁、晋中和临汾位居前3位,陕西省的咸阳垫底。关中地区臭氧污染呈现出时间提前、过程延长、浓度加重、持续加剧等特点,已成为影响夏季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原因之一。
老百姓的痛点就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郭大为说,针对这些问题,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科学界定“散乱污”企业范围,列出关停淘汰清单,保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要加大高排放老旧载重车、重型柴油车和其他不达标排放车辆的监管,坚决杜绝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要坚持既严格执法,铁腕治霾,铁面问责,对违法违规企业“亮红灯”、出重拳,该禁的禁,该罚的罚,该问责的问责,该付出代价的付出代价,增加执法的刚性和力度,又加强政策性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在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循环发展上“开处方”、找办法、寻出路,防止执法工作的简单化、“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