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7号)。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25%的关税。根据清单,涉及十余类煤炭及相关产品。清单如下:
8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7号)。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25%的关税。根据清单,涉及十余类煤炭及相关产品。清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