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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1年:煤炭减产1.43亿吨

2017-10-09 07:56 国家煤炭工业网

    作为名副其实的绿色税收,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已走过一年时光。一年来,资源税改革进展如何?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税务部门近日给出了这样一份答卷。

  资源税从价计征助力“去产能”

  我国于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开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进一步完善绿色税制,理顺资源税费关系,着力构建规范公平、调控合力、征管高效的资源税税制。

  此次资源税改革,最大亮点是将从量计征变为从价计征,虽一字之差,却影响重大。“从价计征建立了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使资源税收入与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优劣的矿价挂钩,有利于调节资源收益,保障资源产业持续健康运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

  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部署,将“去产能”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第一位,提出煤炭等矿业产业要严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产能过剩。

  改革后的资源税采取从价计征的征收管理方式,使该项税收收入与矿价保持同步增减态势,助力矿产产业健康发展。以产煤大省山西为例,今年上半年,山西省煤炭价格出现一轮上涨,累计吨煤综合售价涨至433元,同比上涨201元,增幅87%;同期煤炭资源税收入达到139亿元,同比上涨151%,比改革前的从量定额方式增收119亿元,实现煤炭资源税与煤炭价格“正相关”。“从价计征增强了资源税的调节功能,有效平抑了煤价高企带来的超额利润,煤炭市场未出现投机性炒矿。”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说。

  价涨税增、理性的利润空间使企业自觉控制煤炭产量,防止行业过热;同时,政府借力资源税改革,积聚了财力并用于压减产能、安置职工、保护环境等方面,一年来共压减产量1.43亿吨,退出产能2325万吨。

  水资源征税使企业主动节水增效

  “实施水资源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保障水资源安全战略需要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河北有效控制地下水开采、倒逼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难得契机。”河北省地税局局长贾红星坦言。

  2016年7月1日,作为水资源最贫乏的省份之一,河北省率先试点水资源税改革,将地下水税负提高至地表水的4倍,对超计划用水加倍征收水资源税,特种行业取用水综合单位税额平均提高15倍以上。

  “改革后抽取地下水、超采区、高耗水企业税负明显增加,较大的税额差有利于引导企业及时调整用水结构。”河北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高会民说。为降低地下水用水成本压力,河北规模以上用水企业纷纷调整用水结构,如廊坊市前进钢铁公司投资建设废水深度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与雨水回收工程,取用地下水不到用水总量的2%;再如处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唐山三友集团通过加大地表水用量和改进海水淡化工艺,地下水用量比重从改革前的60%下降到当前的8.7%。

  据统计,试点以后河北省取用水总量由2015年187亿立方米降至2016年182亿立方米,节约用水5亿多立方米。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较上年降低6.56%,节水成效明显。

  水资源税改革有效抑制抽采地下水的同时,也促使高耗水企业节约用水、倒逼特种行业转变用水方式。据河北相关部门对省内11个地市526家相关企业问卷调查数据显示,超四成的企业在改革试点后加大了节水设备投资、增加新节水设施;超三成的企业计划新增有关节水设施。

  “绿水、青山、蓝天永驻”正是群众的愿望所在。在治理污染、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过程中,资源税利用税收杠杆,有“限”有“奖”,对资源消耗高、污染环境的增加税收成本,对节约资源、利于环保的给予税收优惠,并鼓励企业想方设法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助力企业生产转型升级。

  数据显示,资源税改革一年来全国共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资源税近42亿元,通过资源税收的调节作用,推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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