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现买现运”的交易方式,把“山西煤仓”建到市场终端,让用户第一时间就能用上“山西煤”;记者4月6日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了解到,山西省不断推进晋煤的市场化交易模式,力图依托与铁路部门签署的大额煤炭运输合同,在全国搭建起顺应用户需求、煤炭库存前移的分散式“山西煤仓”,确保客户在交易完成后,第一时间就能就近用上质高价优的山西煤。
煤铁合作,建设“大煤仓”
3月31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与郑州铁路局签署《2017年郑州铁路局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交收库铁路运输合同》(以下简称《运输合同》),双方首次签订了运量为35万吨的铁路运输合同。这是继太原铁路局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签订50万吨交收库运力配置合同之后,我省推进和构建“晋煤大物流”战略布局的又一重大举措。
据了解,此次签订的《运输合同》,主要为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在郑州铁路局业务范围内设立的三个“煤仓”服务,它们分别是枝城港交收仓库、徐州港交收仓库、新易达交收仓库,签订量分别为枝城港交收库5万吨、徐州港交收库15万吨、新易达交收库15万吨,执行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而在此之前,交易中心已与太原铁路局签订了50万吨的运力合同,其目的也是为其设立的分散式煤炭仓库提供运力保障。
争抢服务的“第一时间”
从“现买现运”到“未买先运”,反映出了我省煤炭销售的市场化蜕变。过去,我省煤炭一般都是与用户签订购销合同之后,才开始从各煤炭企业装车发货,到货时间长,还不能确保交货时间,“用户体验”一般;而现在,随着遍布全国的“山西煤仓”逐渐成形成网,用户在交付货款后,就近的煤炭仓库即可迅速发货,物流时间大大缩短,极大提高了用户购买山西煤的积极性。
据交易中心相关专家介绍,通过中心与相关铁路局的“煤铁联合”,一是保证了铁路部门对“山西煤仓”的运力保障;二是支持了重点交易商库存前移、贴近市场,提高了对市场的灵敏度和服务性,帮助省内煤炭企业实现了库存前移、销售前移;为煤炭上下游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精准的交易、交收、结算服务;三是交易中心与铁路合作探索确保晋煤外运的长效协作机制,实现了车尽其用、煤畅其流。
山西煤炭的“营销之变”
把重心从省内移向省外,把市场从主产地移向消费地;这样的变革,不仅顺应了用户的需要,也为我省煤炭在低迷的环境中争取到了最大的市场阵地。据介绍,今后我省仍将以“省内建仓、省外建市、仓市融合”为指导,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交收仓库,提供符合区域特点的个性化、定制化的交易、物流、金融、信息服务。优化交收库运力配置,提供出入库资源的运力保障。这不仅是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前移功能、延伸服务的具体举措,更是“晋煤崛起”战略布局从省内到省外、从主产地到消费地、从沿海港口到内陆腹地的全面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