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4月15日焦炭期货上市之后,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的另一大能源期货品种——焦煤期货的上市,近日被提上日程。
据悉,大商所已在6月份,于广州、深圳、北京和大连举办了“焦煤期货分析师培训班”,以“促进会员单位分析师和业务人员更好地了解焦煤期货相关规则,掌握焦煤现货产业和市场相关情况,提高产业服务能力”。
近日,有消息称,大商所将于7月10日,在南京举办“2012炼焦煤期货研讨会”。在此次会议中,大商所将对外公布炼焦煤期货合约及制度设计,消息人士还透露,焦煤期货有望于7月底正式上市交易。
据大商所统计数据,自2011年4月15日上市至2012年7月3日,焦炭期货的累计成交量为386万手(100吨/手),成交总金额为8418.09亿元,而交割量及交易金额仅为890手、17.353亿元。
据此,上述成交量、交割量普遍低于业内预期。有业内人士分析原因称,焦炭主产地在华北、西北,而这些地区的现货企业对期货、套期保值等形式认知度、参与度不高。正如交易信息显示,参与焦炭期货交易的客户以江浙地区为主。
同时,焦炭品种在国内流通环节的流通量较少,缺乏贸易商群体;再加上不少大型钢厂有自备的焦化厂,在焦炭定价环节,钢厂议价能力普遍强于焦化企业,因此钢厂的参与热情也不算高。
该业内人士还表示,焦炭期货不够活跃,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100吨/手的大合约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交投资金参与积极性。
为此,他预计,大商所此次推出的焦煤期货,将吸取焦炭期货的合约及制度设计经验,实行“小合约”,降低交易成本,“吸引一部分投机客户参与,如此,做套保客户的对手盘相应增加,保证了该品种的活跃度”,同时也不至于因过分投机而出现价格失真,“保证焦煤期货的价格标杆作用”。
另值一提的是,业内煤炭分析师,对焦煤期货的上市及前景较为乐观。其在分析文章中指出,焦煤期货的推出不仅使国内传统的煤炭操作模式被打破,更重要的是为煤-焦-钢产业链存在的市场风险增加了可控性。
据其介绍,按目前焦煤定价模式,钢厂与大煤矿一般以月度定价方式为主,提前打预付款并于次月结算。而一般钢材市场涨跌表现传导至焦煤市场需要1-1.5个月左右,“在焦煤市场价格下行的时候,这就意味着大型焦钢企业在炼焦煤采购上面临的成本压力较大,市场风险提高”。
同时,我国我国焦煤进口量自2009年开始逐年增加,去年进口总量更是高达4500万吨。而进口焦煤一般需提前订货,在确定好FOB价格之后发货,租船经过海运报关等一系列手续到国内港口现货至少需要经过1.5-2个月以上,“甚至部分优质焦煤品种期货时间跨度长达一个季度或半年以上,在这段长时间内,焦煤市场价格很难做到一成不变,因此对于进口煤炭企业而言,很难合理规避市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
他举例称,从2011年下半年至今,因国内钢材市场遭遇寒冬,焦煤需求跌入谷底,大量前期订货的进口焦煤涌入港口难以消化,造成的煤炭严重的压港现象。
监测数据显示,截至6月29日,京唐、日照、天津、连云四大港口进口焦煤库存总计达706.6万吨的高位,而进口主焦煤上半年累计跌幅却在300元/吨以上,为此,“大部分港上拥有现货的企业今年亏损严重”。
而“焦煤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将有助于焦煤进口企业在从事国际贸易中很好的规避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风险”,徐卫卫如是评价说。
此外,我国焦煤资源分布不均,各区域指标特点差别明显,因此各地区焦煤价格高低不同,即使是“相近品质的主焦煤,在资源供应量不等的地区之间,价格差异也比较大”。
据悉,我国现行国内焦煤价格类型主要有,煤矿的出厂含税、车板含税价,钢厂的采购价,港口的自提价等,徐卫卫对此表示,焦煤期货的上市,将有助于市场形成统一的价格标杆。
“当前国际焦煤价格主要以日韩澳季度定价为参考基准”,“而焦煤期货上市将有助于中国拿到属于自己的定价权”,徐卫卫进一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