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近期港口市场向好预期和北方冬季取暖即将到来影响,目前部分煤炭贸易和消费企业已经开始增加动力煤的采购,在一定程度上使港口的库存减少,提高了动力煤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同时也刺激了动力煤价格的进一步上涨。市场已经开始忧虑冬季可能出现缺煤的情况,如果遇到灾害性天气,四季度煤炭有效供应难度会加大,煤炭价格在调控中很难有松动,水泥企业再次面临考验。
整体运行向好
今年以来,山西、内蒙古等主要产煤省份都出现较快增长,国内的煤炭供应量进一步增加。上半年,全国原煤产量17.85万吨,同比增长13%;煤炭销量完成17.1亿吨,同比增长13.8%。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预计,今年全国煤炭产量34亿吨,消费量在35亿吨以上,我国煤炭供需基本平衡。
重要的是,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煤炭资源开发布局、行业整合、稳定煤炭市场具有长远意义。一是煤炭资源开发布局明确,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明确“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启动首批40个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二是行业整合稳步推进,资源利用效率将逐步提升,今年在山西、山东煤炭行业整合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内蒙古、陕西、河南等省煤炭行业整合方案稳步推进;三是运用市场手段稳定煤炭市场。今年上半年,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计划启动,首批储备计划为500万吨,以应对突发性的煤炭供应紧张,平抑市场供需矛盾。
另外,今年4月,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6月份天津矿业交易所上市矿业风险勘察投资产品并首批推出蒙古国特大型煤炭项目,这些均是有效利用金融市场、资本要素市场为煤炭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的举措。
掣肘因素影响
虽然我国煤炭行业整体运行态势良好,但是还要关注各种因素对四季度我国煤炭市场的影响。
首先,我国煤炭资源分布不均,存在运力瓶颈制约。四季度,部分产煤省份电煤装机大量增加,煤化工产业快速发展,对煤炭的需求大幅上升,从而影响了煤炭的外调。一些传统的煤炭外交省份都出现了煤炭外交减少的情况。
同时,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的工作目前面临着不少的困难。一是大型企业煤炭资源整合代价高,所需投入的资金非常大。二是整合煤炭的技术改造投入大,对一些井下开采的难度大等一些问题,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而受通货膨胀、安全标准要求更高和工资成本增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煤炭成本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煤电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幅度增长,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资金链非常紧张。此外,不能及时预付货款或预付不足,导致煤炭企业的应收账款大幅增长,影响了对电厂供煤的积极性。
最为重要的是,目前的“市场煤”与“计划电”矛盾依然突出。煤炭价格实行了市场化,且价格在不断上扬,煤炭行业盈利能力不断增强。而电价却仍然实行政府定价,发电企业赢利能力持续走弱。煤炭和电力两大行业的利益分配出现严重失衡,煤电矛盾突出。
价格预期上涨
目前,由于受大秦铁路线检修和补充冬季库存影响,电厂积极到港口运煤。同时,北方坑口受需求拉动,逐步活跃起来,“十一”后将进入大范围存煤阶段。
进入9月份,动力煤进入了传统意义上的淡季。但南方局部出现了电煤紧张状况,存煤天数回落较快,电厂补库存的需求推动煤价淡季逆势上涨。而随着冬季用煤高峰的到来,煤炭价格或仍将持续坚挺。
目前世界经济正缓慢复苏,但是深层次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受澳大利亚水灾的影响,我国煤炭进口下降。
但是目前随着澳大利亚水灾的结束,国际煤价回调,国际差价缩小,我国煤炭进口量呈现环比回升的态势,目前仍维持供需基本平衡。国内受经济增长的拉动,预计四季度煤炭行业景气度仍然较高,煤炭需求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主要是因为下游行业保持着旺盛需求。
由于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煤炭行业四季度在保持较高景气度的同时,行业整体运行将趋于稳定。但由于国内煤炭和电力之间的关系一直没有理顺,煤炭是政策严格监控和调整的重点,煤价受政策调控影响很大。
煤炭限价难免
2010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重点合同价格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同时,为应对煤炭供需局部矛盾,国家发改委在今年二季度还上调了部分省份上网电价和工业电价,再次要求确保重点电煤合同执行。
本来,2010年国家发改委宣布不再召开统一的煤炭合同运销衔接汇总会,长达十几年的煤炭价格管制宣告结束。不过最终发现,最初上报的电煤合同中很多是虚假、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合同。而在2011年的电煤合同汇总中,类似的一幕再次上演。为了保证煤电油运的平稳运行,国家发改委被迫重启订货会。
煤炭价格是政府、煤企、电厂三方博弈的平衡。表面看来,政府的强势介入将缓解电企的亏损,但煤电联动合同几次出台均遭搁浅。
有关人士认为,国家发改委提出不涨价要求是从大局考虑,因为煤价和电价的稳定,对控制通货膨胀及未来的经济走向至关重要。
针对政府为控制通胀预期而采取的煤炭限价措施,有分析认为,政策限价是短期的临时干预措施,不具有中长期可持续性。实际上,2011年限价仅适用于重点合约,而非现货煤销售,而且是针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主要是给合同煤价定一个上限,对于市场价没有什么约束力。但现实是,由于市场价远高于合同价,煤炭企业经常以生产、安全原因来减少重点合同煤的供应,使得发电企业只能采购高价市场煤,从而进一步刺激了市场煤价格的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