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21日公布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通过兼并重组,使全国形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矿企业年均产能提高到80万吨以上,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煤炭专家认为,这标志着煤炭整合的山西模式将在全国推广。随着资源进一步整合,煤炭行业的集中度将继续提高,煤炭企业定价权加强,区域龙头上市公司利润将明显增加。西山煤电、国阳新能、兰花科创、金年会、神火股份等公司将明显受益。
国企民企均可成兼并重组主体 在重组方案制订上,由各产煤省(区、市)政府分别编制本地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总体规划,在与矿区总体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制定矿区兼并重组方案。一方面,对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等重点产煤省(区),要坚决淘汰落后小煤矿,大力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资源连片开发。另一方面,对黑龙江、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一般产煤省,要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切实减少煤矿企业数量。
而重组方式上多样化,总体来说是以优势企业为主体。文件称,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和民营煤矿成为兼并重组主体,鼓励各种所有制煤矿以及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鼓励在被兼并煤矿企业注册地设立子公司。支持具有经济、技术和管理优势的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支持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鼓励煤、电、运一体化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据介绍,目前,全国各类煤矿企业多达1.12万个,企业年均产能不足30万吨,产业集中度低、技术落后,煤炭资源回采率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一些地区煤炭勘查开发秩序混乱,生产安全事故多发。
支持符合条件企业上市融资 在政策方面,将采取矿业权管理、支持上市融资和进行财税扶持多种手段,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积极保驾护航。 通知要求,首先,对尚未开发的煤田,要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要求,划分矿区和井田范围,制定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法向具备开办煤矿条件的企业出让矿区的矿业权。对已设置矿业权的矿区,鼓励优势企业对毗邻区域进行矿产资源整合,符合规定的相关矿业权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其次,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对被兼并重组企业的煤矿安全改造、技术改造等项目优先安排财政投资补贴或贴息资金。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值得一提的是,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地区间可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等因素,签订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促进成果共享。
第三,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主体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兼并重组主体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转让等融资方式筹集发展资金。此外,在优先规划和核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上,在铁路运力配置上也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