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健康有序地顺利推进,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煤焦办8月31日作出安排,将对2009年下发的《关于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中加强纪律约束防止发生违纪问题的若干规定》(即:“十严禁”)和2010年下发的 《关于对煤矿企业整合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加强监督的若干规定》(即:“十严格”)的纪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从2010年9月1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凡在我省境内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人等。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各市、县(市、区)政府、各整合主体、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和省直有关厅局,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贯彻落实 “十严禁”“十严格”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省政府提出的协议签订率、主体到位率、证照办理率、资金支付率完成情况。
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煤焦办要求,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以此推动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