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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吾煤业公司通过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评估荣获“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称号

2016-09-12 03:31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评估结果的公告》,余吾煤业公司完成了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评估,荣获了“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称号。全国共有59座煤矿通过,山西省有7座煤矿,余吾煤业公司是潞安集团惟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余吾煤业公司通过采用新型的大采高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优化盘区和采掘工作面设计、优化巷道布置方式、研究应用沿空留巷、沿空掘巷技术等,使工作面回收率达到94%,最大限度的实现了资源开发的集约高效。通过改进废水处理工艺,大力开展废水“零”排放技术、矿井水资源化技术、中水回用技术、努力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该公司的瓦斯抽采系统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提高瓦斯抽采率、利用率,减少矿井瓦斯排放量,使矿井实现了节能减排。在瓦斯利用方面,目前矿井共设有25台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装机12.5兆瓦,每年发电量5000万度,利用瓦斯3000万立方米。另外,该公司选煤厂浮选车间投运以来,有效回收煤泥中80%的精煤,使喷吹煤回收率提升7%,达到72%,实现了资源节约利用的最大化。公司始终把“绿化矿区”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并驾齐驱、同步共赢”的理念,其矿山可绿化面积为139公顷,已绿化112.6公顷,绿化率达81%

近年来,该公司坚持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核心,突出节能降耗,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以低碳工程为手段,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积极探索实践具有自身特色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先后获得 “中国最美矿山” 和“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据了解,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要在可控的范围内;对于必须破坏扰动的部分,应当通过科学设计,采取先进合理的有效措施,确保矿山的存在、发展直至终结,始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融合于社会可持续发展轨道中。试点单位通过一年至两年的规划实施,经国土资源部评估合格后,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绿色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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